关于选聘奈曼旗行政应诉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7 浏览次数:240

关于选聘奈曼旗行政应诉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奈曼旗司法局决定公开选聘行政应诉专家,组建奈曼旗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期限

选聘对象为从事法律工作者以及有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满三年,选聘20名行政应诉专家,聘期为三年。行政应诉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进行调整。

二、选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三)熟悉行政应诉法律制度,了解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四)报名时执业满3年的执业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行政机关公务具有法律专业中高级职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业满5年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部门各地工作满5年的法律顾问或法制工作人员

(五)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

(六)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七)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行政应诉专家职责并保证办案时间。

三、工作内容

奈曼旗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及非诉执行等工作,承担奈曼旗人民政府或旗司法局指派的行政应诉工作。

四、选聘方式

选聘奈曼旗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家,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奈曼旗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对合格人员进行并公示。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直接交至报名地点。

(三)报名地点:奈曼旗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306室)。联系人:宝月亮、李倩。联系电话:4220026

六、审核聘任

(一)审核资格条件。由旗司法局对候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二)拟定推荐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工作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确定公布名单。向旗政府推进拟定专家库名单,经旗政府研究决定专家人选,颁发聘书、向全社会公布行政应诉专家库专家名单。

附件:奈曼旗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家报名表

                    

 

  奈曼旗司法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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