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104

新政发201948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

《新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镇人民政府

  2019522

 


新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镇卫生院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1、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自已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2、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小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3、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通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4、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电话:04754399200  手机13947534898)。

第六条 应急事故处置机构及职责

组长:王德祥

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副组长:于向辉

对突发案件(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协调、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调配。

组员:于海丰 于淑艳 王晓辉 修福军 聂红艳

      沈秀兰    田立信 蒲瑞文   

      刘东辉  

具体落实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于海丰

负责突发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领导小组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突发案件现场应急处理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镇处置小组在规定要求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调集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违抗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4399110”报警或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小组和当地政府。

第八条 突发案件应急求援

   (一)当发生下列性质突发案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应急援工作状态。1、由于食品药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中毒等情况;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的。(二)应急救援具体措施1、在上级领导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援工作。①现场指挥小组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②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③对需调用其他职能部门力量,且需有当地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2、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视突发事件情况下设①案件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②医疗救护组: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③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④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⑤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 附则

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嘎查村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加以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急处置的最大作用。全镇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新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长:王德祥        镇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副组长:于向辉        镇政府副镇长

  员:于海丰         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于淑艳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辉         镇安监办主任

            修福军        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人员

        聂红艳        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人员

        沈秀兰        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人员

                    新镇工商所所长

        刘东辉     新镇派出所所长

        田立信        新镇卫生院院长

        蒲瑞文        白音昌卫生院院长

                  朝古台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于海丰        电话: 04754399200

 13947534898


新政发〔2019〕48号关于印发《新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