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红十字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196

2017年红十字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旗红十字会现有职工5名,其中,党员4名。2017年,我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年来,我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自治区、市委、旗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旗纪委有关要求,

首先是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树立红十字会公信力,推动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部署,带头修订完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同时,深入开展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开展了党组书记讲党课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旗委、纪检等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每名党员干部都记有一定数量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使之行动始终与旗委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红会工作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

第三是深化作风建设,规范制度机制,开展了以优化红会工作环境、推动红会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基层群众为目标的具体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了工作作风,创新了红会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了服务的效能和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始终坚持自我约束,洁身自好,严防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积极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和集体领导,提高单位整体服务效率和风清气正环境指数。

一年来,旗红十字机关和全旗红十字会系统没出现任何违纪、违法和社会治安案件及上访事件,显现了红十字会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了红会工作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在红十字会机关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工作氛围,切实建立制度约束机制,从支部书记到每个普通党员,都要按制度,守规矩办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提醒;廉洁为民,一身清。与此同时,我会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专款专帐,专人管理,每年分别接受一次市红十字会和旗审计局的审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重大财务收支进行网上公示、招标。认真履行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无违规违纪行为,处处彰显了 “人道、博爱、奉献” 的红十字精神,显现了良好的干净、担当、做事的政治定力与本色。

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虽然进行了明确和落实,但是有时存在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往往过多的强调和突出了业务。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时存在不够常态化和淡化现象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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