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党发【2018】37号
关于李新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嘎查村、站办所:
根椐工作需要,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新海同志任东明镇统计助理;
免去:
张红霞同志担任的东明镇统计助理职务。
中共东明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