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商粮字[2015]51号
关于孙万军、闫海辉同志晋升副科级职级的请示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旗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奈曼旗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奈人社发【2015】123号)要求,经初核、考核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我单位孙万军、闫海辉二人符合晋升副科级职级条件。
此请示,请批复
附:⒈晋升副科级职级人员考核民主测评情况
⒉晋升副科级职级人员公示结果确认情况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