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居民小区楼道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6 浏览次数:4

奈政办字〔2025〕24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居民小区楼道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居民小区楼道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消除住宅居民小区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辽市住宅小区楼道堆乱杂物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全面排查、彻底清理、长效管理”原则,对全旗居民小区进行全覆盖排查。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消除楼道堆物及“飞线充电”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为群众创造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区域及内容

(一)整治区域。全旗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单元门厅、楼梯间、走廊、电表箱、管道井等建筑内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裙房顶部、与楼本体连接处、连廊等楼栋外延伸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充电设施周边区域。

(二)整治内容。一是清理楼道堆物。全面排查清理上述区域内堆放的旧家具、纸箱、泡沫、塑料、衣物、木材等易燃可燃物品及其他废弃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二是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重点清理“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从室内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步检查住宅楼宇电梯智能阻止系统是否按要求安装且运行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是否满足需求,对设施不足或损坏的督促整改;加强“飞线充电”危害宣传,引导居民使用正规充电设施。

三、职责分工

(一)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统筹社区(村)、物业等力量开展排查、宣传、劝阻;对发现的堆物及“飞线充电”问题建档登记,书面通知住户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协调联合执法。

(二)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负责主城区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组织社区物业等人员开展排查;建立重点区域问题台账,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定期通报整治进度。

(三)旗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无物业小区协调属地政府落实管理责任;推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四)旗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消防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依法清理,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物业、社区制定应急预案。

(五)旗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拒清理的行为依法处理;配合维护集中整治现场秩序。

(六)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逾期未清理的楼道堆物及“飞线充电”设备(如私拉电线、插座)进行强制清除,做好执法取证;配合查处违规占道经营充电设施行为,配合工作组协助运输垃圾废弃物。

(七)旗市场监管局。检查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及运行情况,对未安装或失效的及时沟通引导安装。

(八)旗供电公司。负责排查小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对私拉乱接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技术鉴定,依据相关规定整治电源;配合属地政府规划建设正规充电设施,提供电力接入支持。

(九)旗应急管理局。将治理成效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协调处置重大安全隐患。

(十)旗融媒体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选树正面典型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对居民小区楼道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行为予以曝光。

(十一)共驻共建单位。各旗直共驻共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常态化深入包联小区协助开展宣传、参与清理整治,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保障包联小区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自查阶段(8月26日—9月1日)

在小区公告栏、单元楼入口、电梯间等显著位置张贴《整治公告》(附件1),明确堆物及“飞线充电”的危害、整治要求及法律依据;通过社区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重点突出“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真实案例);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网格员,住建局协助组织物业服务人员开展“敲门行动”,对堆物较多或“飞线充电”住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安全告知书》,争取理解支持。引导居民自行清理楼道堆物,主动拆除“飞线充电”设备。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每日开展巡查,建立“问题清单”(含堆物位置、“飞线充电”户主信息),书面通知住户限期3日内整改;对无主堆物或无法联系户主的,张贴《限期清理告知书》并拍照留存。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日—9月16日)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城区成立3个督导推进小组,其余苏木乡镇由属地政府牵头,消防、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督、供电等部门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旗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逾期未整改的堆物进行强制清理;供电分公司对“飞线充电”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整治电源,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私拉电线及插座;对拒不配合的住户,由公安部门依法训诫;对阻碍执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攻坚总结阶段(9月17日—9月25日)

针对“飞线充电”反复问题,由住建局牵头,加快规划建设小区充电设施;各部门对集中整治阶段遗留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攻坚,实现主要问题基本清除、零散发生动态清零。对乱堆乱放总结整治经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9月25日前,由牵头单位提交总结报告,旗政府组织验收并通报结果,旗融媒体中心对整治较好的小区及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旗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附件2),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并完善以下五项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日常巡查发现机制。明确巡查主体、频次、内容及记录要求,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有人做、真落实。有物业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排查、宣传、劝阻及巡查。无物业小区,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社区(村)开展排查、宣传、劝阻。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问题报告处置机制。畅通问题上报渠道,明确接收主体、处置流程及时限,确保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有渠道报告、有专人负责,防止推诿扯皮。三是依法清理处置机制。对经宣传教育、劝阻无效,仍拒不清理的,固化依法清理的程序和规范。四是执法联动进小区机制。固化联合执法工作组模式,推动执法力量常态化下沉小区参与治理,形成震慑。五是举报投诉响应机制。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举报投诉楼道堆放杂物和“飞线充电”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附件1:关于清理居民小区楼道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公告wps.doc
附件2:奈曼旗居民小区楼道堆物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工作专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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