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规范“九小场所”等相关许可事项联合勘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7 浏览次数:9

奈政数字〔2025〕22号

 

各相关部门:

根据《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奈曼旗“九小场所”等相关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联合勘验部门的通知》(奈安委会字〔2025〕1号),为规范联合勘验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将联合勘验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联合勘验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各相关部门需明确涉及本部门联合勘验事项的分管领导,安排2名业务精湛、熟知政策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勘验工作。

二、明确联合勘验要点

各相关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联合勘验事项进行核对,并明确勘验要点。

三、规范联合勘验流程

由旗政数局牵头组织联合勘验的,参加勘验人员对勘验事项无异议,则当场在勘验意见表上签字;如有异议,则由提出异议的部门当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书或写明未通过原因,并当场提交给申请人(企业)。待申请人(企业)整改完成后,再由政数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复勘。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九小场所”相关许可实施联合勘验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行勘验,坚决杜绝提高或降低勘验标准,确保勘验工作顺利进行。在联合勘验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车辆等问题,各单位部门需自行解决。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填写分管领导、勘验人员及联系方式、勘验要点,务必于2025年4月22日前将附件中的内容填好,上报至邮箱:635893172@qq.com;联系人:王新磊;联系电话:4224550。

 

2025年4月16日

 

附件:“九小场所”等相关许可事项联合勘验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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