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林长办字〔2025〕5号
各地各单位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成员单位:
根据《通辽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通知》(通林长办发〔2024〕14号)、《奈曼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室发〔2021〕17 号)精神,结合全旗工作实际,经奈曼旗2025年第一次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奈曼旗林长巡查工作制度》、《奈曼旗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奈曼旗林长巡查工作制度》
2、《奈曼旗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 关于印发《奈曼旗林长巡查工作制度》、《奈曼旗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