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奈曼旗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3 浏览次数:9

奈政数字〔2025〕12号

 

旗直各有关部门、驻奈中区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 政府令第208号)和《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 于开展通辽市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的通知》(〔2025〕122号)要 求,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职 尽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结合2024年我旗机构改革实施情况、法律法规“立改废释” 情况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4年版)等内容,做好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动态调整工作,确 保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完整、准确、规范、公开。

二、工作内容

(一)各部门在《奈曼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 事项清单(2023年)》的基础上,结合各领域最新工作 实际,全面、系统的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 成本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按《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 项清单》(附件1)格式要求填写上报。

(二)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奈曼旗行 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规范化梳理,权责 清单与许可清单事项名称不一致的,以许可清单为准。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没有但实际工作中仍在实施的事项 (不是行政许可事项的主项或子项)也纳入权责清单, 并在备注列标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没有但实际工作 中仍在实施”。

(三)因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形需要删除行政权力 事项或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相关权责事项不 再实施的,需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填写《拟删除行政 权力事项申请表》(附件2)。

(四)本次清单调整将在原有的10类行政权力基础 上增加“行政备案”类事项。调整后共计11类行政权力。

(五)确保填报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依据和追责 情形及依据等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内容准确无误、最新 修订版,核查甄别已废止、修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 内 容 。

三、工作要求

( 一)各部门 一把手为清单梳理工作的第 一 责任 人,明确具体股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推动此项工作, 填写《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3),于3 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市旗两级同步开展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 市直部门对旗县权责清单调整有指导职责和监督职权, 请各部门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清单调整工作 上下联动,压茬推进。

(三)各部门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 需经单位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于3月28日前将清单 Excel电子版和扫描版(首页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发 送至指定邮箱。

  萨日娜

联系电话:4225799

   箱:zwfwj2019@163.com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docx
附件2:拟删除事项申请表.docx
附件3:权责清单工作联络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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