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安委办字〔2025〕2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全旗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按照《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全旗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全旗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春节临近,群众聚集性活动增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明显增大。全旗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类安全防范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旗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
二、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源头风险管控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紧盯源头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医院、学校、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小饭桌校外培训机构、“九小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全面检查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依法经营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做好人员聚集活动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旅游景区做好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检查工作,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场所的使用功能、消防设施、防火分隔措施、灭火救援条件、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住建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验收备案手续进行全面核查,加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监管,对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严格审批,评估检验建筑结构稳固程度是否满足要求。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对使用燃气的场所要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器具是否完好,有无泄露风险;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大对小饭桌等校外培训机构和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校园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及幼儿园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疏散应急演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包括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管理,确保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到位,运行安全可靠;公安部门要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维持公共场所治安、交通秩序,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依规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其他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按照相应职责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各类场所经营证照的审批手续办理,加强源头管控,积极主动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对接证照业务办理及事前、事中、事后等承诺事项核查监管情况,及时反馈告知承诺事项核查结果,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要对相关证照办理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三、注重宣教结合,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初起火灾处置扑救、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广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知识及避险逃生常识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短视频、专题采访、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方式,加大对人员聚集安全风险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修订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鼓励和组织群众参与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范围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