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徐海东在泰和新城小区北侧将废弃物倒入非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次数:60

2023年8月9日在泰和新城小区北侧将废弃物倒入非指定地点的行为违反了《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徐海东 废弃物倒入非指定地点.docx
信息来源: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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