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2〕28号)文件,下达奈曼旗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22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建设。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资金分配下达表格
公告期限:即日起公告10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
电子邮箱:nmqminwei@163.com
公告发布日期:资金分配文件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5-4216345
通讯地址: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16楼1610
公告期限 :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3日
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