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关于对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84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六号农场管委员: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通农牧发〔2022〕315号)要求,我旗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经各苏木乡镇推荐、实地考察、专家组评审,现对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3日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旗农牧和科技局将根据佐证材料及时调查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电话:0475-4226717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拟实施主体名单和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docx

信息来源: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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