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2022年医疗保险基金付费总额和次均费用控费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09 浏览次数:179

一、控费指标确定原则

(一)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二)坚持“一把标尺、综合考量、体现诚信”的原则。

(三)坚持“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

(四)次均费用控制指标

次均费用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医保办发(2019)50号】文件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地各级医疗机构实际次均费用数额,确定各级、各类医院次均费用最高限额。即:三级医院11000元,二级医院58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3000元。

二、基金分配指标

(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1、截止到目前全旗城乡居民参保356086人,医保基金收入3.49亿元。

 2、基金支出分类

1)5%提取风险基金1700万元。

2)大病保险金3300万元。

3门特慢性病新冠费用4000万元。

4)住院补偿基金25900万元。

 3、住院基金在各医院中的分配

1)市域内非DIP管理公立医院分配基金2600万元,占10.2%。

2)市域内民营医院:分配基金1900万元,占7.2%。

3市域内DIP管理医院分配基金12700万元,占49.1%。

4省、市医院(异地):分配基金8400万元,占32.5%。

(二)职工医保基金

 1、基金收入:2022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预计收入9400万元,累计结余18000万元

 2、基金支出分类

1)5%提取风险基金500万元。

2)大病保险金200万元。

3门特慢性病新冠费用2700万元。

4)住院补偿基金6000万元。

 3、住院基金在各医院中的分配

1)市域内非DIP管理公立医院分配基金200万元,占3.3%。

2)市域内民营医院:分配基金100万元,占1.7%。

3市域内DIP管理医院分配基金2000万元,占33.3%。

4省、市医院(异地):分配基金3700万元,占61.7%。

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按照“月结算、年平衡、限总额”的方式结算。年初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预算的“月定额”提前预拨付,以后每月基金补偿支出低于月定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高于月定额的按定额指标结算,剩余差额部分半年结算一次。

(二)结算时间

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支付基金,医保部门于每月的25日(节假日顺延)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关键词诠释

1.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收入的多少来确定支出的多少,做到收支平衡,还略有剩余。

2.结余留用、超支分担:节省剩余的费用可以留下来继续使用,合情合理的超支费用共同分摊。

    3.DIP:DIP是基于DRG的中国式创新,全称是Diagnosis intervention packet,疾病诊断干预分组,也叫病种分值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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