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费指标确定原则
(一)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二)坚持“一把标尺、综合考量、体现诚信”的原则。
(三)坚持“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
(四)次均费用控制指标
次均费用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医保办发(2019)50号】文件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地各级医疗机构实际次均费用数额,确定各级、各类医院次均费用最高限额。即:三级医院11000元,二级医院58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3000元。
二、基金分配指标
(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1、截止到目前全旗城乡居民参保356086人,医保基金收入3.49亿元。
2、基金支出分类
(1)按5%提取风险基金1700万元。
(2)大病保险金:3300万元。
(3)门特慢性病和新冠费用:4000万元。
(4)住院补偿基金:25900万元。
3、住院基金在各及医院中的分配
(1)市域内非DIP管理公立医院:分配基金2600万元,占比10.2%。
(2)市域内民营医院:分配基金1900万元,占比7.2%。
(3)市域内DIP管理医院:分配基金12700万元,占比49.1%。
(4)跨省、盟市医院(异地):分配基金8400万元,占比32.5%。
(二)职工医保基金
1、基金收入:2022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预计收入9400万元,累计结余18000万元。
2、基金支出分类
(1)按5%提取风险基金500万元。
(2)大病保险金:200万元。
(3)门特慢性病和新冠费用:2700万元。
(4)住院补偿基金:6000万元。
3、住院基金在各及医院中的分配
(1)市域内非DIP管理公立医院:分配基金200万元,占比3.3%。
(2)市域内民营医院:分配基金100万元,占比1.7%。
(3)市域内DIP管理医院:分配基金2000万元,占比33.3%。
(4)跨省、盟市医院(异地):分配基金3700万元,占比61.7%。
三、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按照“月结算、年平衡、限总额”的方式结算。年初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预算的“月定额”提前预拨付,以后每月基金补偿支出低于月定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高于月定额的按定额指标结算,剩余差额部分半年结算一次。
(二)结算时间
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支付基金,医保部门于每月的25日(节假日顺延)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四、关键词诠释
1.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收入的多少来确定支出的多少,做到收支平衡,还略有剩余。
2.结余留用、超支分担:节省剩余的费用可以留下来继续使用,合情合理的超支费用共同分摊。
3.DIP:DIP是基于DRG的中国式创新,全称是Diagnosis intervention packet,疾病诊断干预分组,也叫病种分值付费。
奈曼旗2022年医疗保险基金付费总额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