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11. 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12.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是奈曼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奈曼旗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奈曼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管理。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
2.组织指导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种草、乡村绿化。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编制并执行奈曼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旗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开展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编制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上级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上报,组织全旗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全旗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8.执行上级相关林草产业标准。组织、指导奈曼旗林草产品质量监督。
9.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奈曼旗应急管理局,以奈曼旗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全旗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奈曼旗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旗林业、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旗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旗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使用。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生态建设项目,参与全旗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的拟订,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奈曼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配合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林草局本级预算共1个旗属行政单位。
(一)林草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林草局共有编制人数13人,行政编制人数12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本年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10人(行政在职9人,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4人。
(二)奈曼旗林草局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林草局本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林草局本级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34.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3万元,增长13.14%,增加主要是本年增加森林保险财政补贴、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等本级项目。
支出预算334.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3万元,增长13.14%,增加主要是本年增加森林保险财政补贴、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等本级项目支出。
(一)林草局本级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林草局本级单位预算收入33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24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林草局本级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草局本级单位预算支出33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万元,占比49.78 %;项目支出167.84万元,占比50.2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万元;项目支出167.84万元,沙草产业促进会工作经费30万元、机关工作业务费15万元、机关办公楼取暖费37.6万元、动植物保护经费5万元、森林保险旗县补贴43.24万元、造林指导及检查验收经费10万元、森林草原防火经费7万元、林长制办公运转经费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34.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发放工资,财政承担地方补贴,因此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卫生费、养老、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8.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3、农林水支出29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17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本林长制办公费、保险补贴及动植物保险费用及工资普调,因此比上年数增大。
4.住房保障支出9.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本年人员工资增长,预算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18.1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减少16.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没有出国业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18.1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减少16.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18.18%,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减少16.18%。减少主要压缩开支,减少公务出行。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2万元,比上年减少42.28万元,减少72.15 %。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单位改革,林工站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取暖费列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无立木造林面积大,增加业务费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水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9.7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 5 辆,其中:机要通信车 0 辆、应急保障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公开绩效目标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7.8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索明伟 联系电话:1584956199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2022年 2 月10日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