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2014—2018)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浏览次数:141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8)》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14年10月15日

 

 

 

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2018)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48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通政字20149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所有适龄儿童上好学”为宗旨,以实现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主线,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缩小全旗校际间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先易后难、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全面推进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政府责任,突出资源配置,实行城乡统筹,坚持全面推进。从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整体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以系统的方法谋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突出重点,优先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牧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配置教学仪器设备,全面加强学校硬件和软件建设;优先发展民族教育,重视特殊教育,确保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等群体都能接受优质义务教育。

3.均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坚持内涵发展,确立现代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升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将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缩小学校间教育质量差距。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8年实现旗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

(一)实现旗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薄弱学校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实现旗内义务教育学校间办学条件、公用经费、师资等资源均衡配置,教育质量差距缩小。

(三)建立健全全旗推进和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入制度化轨道。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大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基本标准》要求,对全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普查核定。依据普查核定结果,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每所学校2014—2017年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和仪器、设备、图书、计算机配备规划,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完善并落实到每个年度和每所学校。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牧区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及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统筹安排建设项目,集中使用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2.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通辽市教育城域网建设为依托,全力实施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2018年前,小学、初中生机比分别达到12:1和10:1,师机比达到3:1;逐步提高全旗中小学互联网接入宽带速率,80%中小学实现班班通,建立电子备课室;2016年前,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育管理基础数据采集、交换和应用。以通辽市教育研修网为平台,建立资源建设基地校。为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研修提供帮助和支持,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研修活动的比例不少于40%;2015年拥有个人网络研修空间的教师比例达到80%。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每面墙壁都说话,一草一木都育人”为理念,进一步加大校园文化建设投入,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作用,创新教育载体,积极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让校园处处体现育人的氛围,凸显学校特色和文化底蕴,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校园、深入学生并形成常态。

4.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精神,根据我旗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农村牧区校点规划及布局调整优化工作。盘活现有教育资源,解决好大镇城区中小学数量不足、容量不够、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有效化解“择校”和“大班额”问题。探索实施学校联盟,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教师编制和岗位管理

及时调整学校编制余缺,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依据空编、空岗和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并优先满足农村牧区中小学需求。对免费师范生、全国著名综合性大学毕业生和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制定优惠政策,减化聘用程序。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不断优化学校间教师结构,激发校长和教师队伍活力,建立和完善鼓励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加快实施城镇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逐步推行校长聘期制,切实加强对校长的管理和考核。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师和校长

1)加强师德建设。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实施师德提高工程。通过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激励广大教职工不忘重托,成为人民满意教师。

2)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旗政府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全旗教育发展整体规划,旗财政每年按全旗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2%列教师培训经费预算,从教育附加费中提取15%的资金用于继续教育并确保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农村牧区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按照每年20万元的标准,设立旗本级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室软硬件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教师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在着力提升网络全员培训的同时,实施奈曼旗教师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按照“63221”工作思路,通过抓好专家培训、名师带动、优秀教师培养、基本功达标、干部队伍建设、师德提高等六项工程;加强与北京通州区、北京西域区、辽宁、江苏、赤峰等地区行政、校际、教科研三项合作;抓好区域教研、义务教育两个联盟;开展好网络、国家两个培训;实施好城乡教师双向交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鼓励教师通过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到2018年,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80%、90%以上。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基本功达标验收工作。建立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推进机制。到2018年,培养旗级以上(含旗级)教书育人楷模20名、名师50名、名校长10名、学科带头人50名、教学能手100名。建立农村牧区学校教师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牧区教师待遇。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的政策规定。

(三)关注和扶助特殊群体,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与城区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留守儿童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做细做实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亲情补偿教育。通过严格管理,填补留守学生的教育盲区。重视特殊教育。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好特殊学校教师编制和公用经费标准。努力抓好“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确保“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加大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有效培养残疾儿童少年生存和生活技能。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建立健全困难学生档案和跟踪帮扶制度,保障他们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项规章制度、目标责任制,把初中巩固率作为各初中学校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义务教育巩固率小学、初中分别达到99%和95%以上。

(四)规范办学行为,构建科学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以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设重点班、实验班,实行均衡分班、阳光分班,促进生源分布均衡。严禁学校占用法定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严禁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严禁单纯依据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和奖励,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多措并举控制城区学校班额,切实消除大班额现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实施好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到校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精神,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

按国颁(GB/T29315-2012标准,配齐学校安保人员及设备。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建立覆盖全旗每一所学校和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确保学校食堂、宿舍卫生和安全。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全旗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1.积极深化课程改革。坚持“转变观念、探索反思、课题引领、区域联动、梯次推进、实效第一”的策略,从“教”、“学”、“练”的有效性入手,积极深化以“有效教学研究”为主题的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引导教师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实施因材施教,打造兴趣课堂、愉快课堂、探究课堂、高效课堂。落实好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全课程,确保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开足课时。抓好校本课程开发和利用,并逐步实现系统化,满足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需求,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发展和积极主动发展。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学生全面发展、整体发展、科学发展的质量观。充分发挥全旗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基地校、社会实践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育人功能。着力抓好民族文化、版画、体育艺术等优势示范项目、“33211”工程和体育艺术“2+1”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都能阳光活动一小时,每名学生都有一项自己喜爱的文体活动,每名学生都有一项特长。加强体育和健康教育,把加强体育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把足球作为重要体育项目引入学校体育教育,提升全旗学校体育发展水平。

3.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全面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全面创新思想道德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切实提高思想道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思想道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重点加强基本素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注重知行统一,促进德育内化,增强德育实效。突出抓好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三支德育队伍建设,实施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加强体育、卫生、美育、劳动、国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加强教育科研。配齐配强义务教育阶段专兼职教研员,同时加强对专、兼职教研员的培训。充分发挥教研员的专业引领作用,着力抓好“集体备课”、“小课题研究”、“读书沙龙”三项主题校本教学研究,同时通过教学反思、学教材、研课标、绘制学科知识树,助力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领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旗政府成立奈曼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如期实现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旗政府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按时落实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62号)精神,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村牧区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以及教学设备购置。大力拓宽其他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途径,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旗政府年度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督导评估体系。旗政府将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导制度,每年定期由旗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机构及部

门工作职责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1

 

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

 

 长:     旗政府旗长

副组长: 王国峰   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旗政府副旗长

 员: 包根籽   旗政府办副主任

李玉江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高雪松   旗编办主任

         王春江   旗发改局局长

    旗教体局局长

    旗财政局局长

王化成   旗人社局局长

荣敦贺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栋江   旗住建局局长

单广泉   旗统计局局长

         姜海涛   旗国税局局长

         王守强   旗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旗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威同志兼任。

附件2

 

奈曼旗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相关机构及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和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及专题资料的制作;加强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沟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督导评估精神;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专项督查及迎评工作指导;完成旗人民政府和旗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要加强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责任目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辖区学校的办学设施和条件;要把学校建设列入苏木乡镇场(街道)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协调解决好教育用地,为教育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三、有关部门职责

旗委宣传部:负责利用电视台、党建网等媒体对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宣传。

旗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发旗政府教育相关文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做好旗政府年度相关工作计划、报告及社会评价等工作。

旗编办:负责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管理职权,包括教职工数量、教师结构等,并做好部门迎评档案资料和材料。

旗发改局:负责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城镇新区开发建设与学校配套同步建设。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好各项教育工程。

旗教体局:负责做好指标中师资建设、校舍场地、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大班额比例、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入学、招生制度、办学规模、教育管理、教育质量、家长评价、师生评价、校长评价等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指导校园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建设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迎评档案资料。

旗财政局:负责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生均支出,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一个比例、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教育部分全额用于教育等。教育投入所需近三年教育经费预决算报表、教育经费统计表、财政预决算报告。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迎检所需指标的相关资料,做好部门迎评档案资料和材料。

旗人社局:负责理顺人事管理体制,教师绩效工资、边远农

村高寒地区学校教师享受边远补贴相关工作,学校间职称岗位设置比例等,并做好部门迎评档案资料和材料。

旗国土资源局:负责为全旗中小学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协助指导中小学完善用地的报批资料和土地依法征收工作。

旗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学校校舍、基础设施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旗水务局:负责解决学校师生安全饮用水问题。

旗卫生局:负责校园卫生检查及饮水卫生监督。

旗食药监局: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督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旗环保局:为校舍建设及校园环保提供相关支持。

旗规划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及学校配套建设同步规划等工作。

旗残联:负责配合做好三残儿童的入学工作。

旗妇联:配合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旗地税局: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提供征收使用相关资料的数据和档案材料。

旗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为校舍建设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支持,并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确保校园安全。

中国电信奈曼分公司:负责配合旗教委及学校做好校园网、校安网、班班通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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