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旗长布仁主持召开旗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

发布日期:2018-09-05浏览次数:222

旗委副书记、旗长布仁主持召开旗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


     6月8日,旗委副书记、旗长布仁主持召开旗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环境保护措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要认真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切实把握规定要义,吃透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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