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浏览次数:170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办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5日

 


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通辽市《食品药品安全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旗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2015年底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突出我旗“坚持生态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战略部署,深化改革,强化法治,严格监管,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夯实基础,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将落实各方责任与完善长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

(二)积极创新,重点突破。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全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三)科学规划,全面提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科学确定从源头到消费各个环节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四)管创并举,务求实效。将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实施目标管理,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确保取得实效。

(五)强化责任,社会共治。切实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群众参与,支持媒体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旗委、政府全力推进民生工作及平安奈曼建设的任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工程,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旗”。

——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人民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计划;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实绩考核内容,食品药品考核分值应占总分值的5%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任务,量化指标,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合理的增长机制。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旗、乡两级均要设立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构。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落实旗、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加强人员培训,保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加强乡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高。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农牧业重点优势产业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种植、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要发挥专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基地农牧业投入品统一采购、统一检验,生产操作记录应贯穿整个农牧业生产过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药品企业主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每年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不少于40小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实施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等食品流通企业全部建立并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餐饮单位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本地生产食品抽检达到全覆盖;药品抽检样品数逐年增加,基本药物抽检达到全覆盖;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药品市场全面净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技术支撑能力逐步提升。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旗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具备50%以上项目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苏木乡镇具备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能力。

——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并及时回复。

——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社会公众知晓率不低于90%,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80%,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行为更加科学、理性。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加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强化其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能力,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旗、苏木乡镇监管机构,旗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大队,苏木乡镇(场、街道)按照“一乡一所”的原则,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嘎查村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要向旗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大队、苏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倾斜,所需人员编制不足部分由旗里统一调剂解决。加快推进基层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落实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和食品快检设备,苏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装备全部配备到位。(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旗编办、财政局)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发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要求,建立健全优势特色农牧业标准体系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以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动现代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安全、有机、高端的农畜名牌产品,创建一批具有奈曼地域特色的农畜产品绿色、有机、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知名品牌。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大肉、禽、奶、蛋、蔬菜、水果等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的频次和数量。开展肉牛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准入和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旗农牧业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旗食药监局、质监局、环保局、水务局)

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严格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强化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禁止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加强餐厨垃圾综合治理,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或视频厨房工程,扎实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积极推进旗食品加工园区建设。经营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的超市均设置蔬菜农药残留快检仪器。大镇主城区新建或改扩建2处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力争建成1个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处理厂。每个苏木乡镇建成1个管理规范的集贸市场。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具备食品安全餐前检测能力。全面落实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和食品原材料采购快检试点。(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旗农牧业局、教体局、工商局、质监局、住建局)

(三)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扶持建立标准化中蒙药材基地。推进医疗机构制剂室质量管理规范化,实现医疗机构制剂日常监管全覆盖。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SP,强化GSP认证及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实现药品经营企业全品种电子监管,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全部达到示范创建标准。(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质量。加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管,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对呼吸机、麻醉机和植入介入类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等行为,确保全旗医疗器械市场进一步规范。(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

(五)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旗食品药品实验室建设,加快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建设,完成食品药品检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资质认定工作。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将食药监、质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检验职能和检验人员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着力构建以旗食品药品检验所为骨干,以苏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快检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发改局、财政局)

加强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具有满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强化风险监测工作,扩大监测点和范围、指标、样本量,重点监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餐饮环节。建立覆盖旗、苏木乡镇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牧区的风险监测体系。(牵头单位:旗卫生局;配合单位:旗农牧业局、食药监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强化旗级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建设,健全旗、镇、村三级监测网络,充实专家库。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提升报告质量。切实加强对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效监管,防止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及时报告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旗卫生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国家新修定的《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实施通辽市食品药品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等。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检验等管理制度,规范食品标签管理,抓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初审工作,严格小作坊审查登记监管。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等重点业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贸市场经营。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制度,公示率达100%。落实《通辽市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实施细则》、《通辽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计划》,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达标进档。加大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旗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预警信息通报机制,严防发生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控制,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政府应急办、卫生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健全诚信档案,完善诚信等级考评标准。制定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政策,定期发布食品药品企业安全诚信“红黑榜”,对不良信用企业予以惩戒并增加监管频次;对信用良好企业予以扶持,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旗委宣传部、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卫生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全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与通辽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成覆盖市、旗、镇、村四级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健全完善网上审批、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应急指挥、质量追溯等功能,力争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乳品、肉及肉制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旗内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市电子监管平台。实现肉类、乳及乳制品电子追溯系统全覆盖,酒类产品质量电子追溯系统覆盖试点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旗农牧业局、卫生局)

(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改善教育培训设施。制定《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和“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饮食用药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防范能力,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牵头单位:旗食药监局;配合单位:旗委宣传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十一)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支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提高食品药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牵头单位:旗发改局;配合单位:旗食药监局、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支持蒙药新药研发与应用,推动传统工艺现代化,实现生产过程安全可靠,促进现代蒙药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中蒙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牵头单位:旗卫生局;配合单位:旗食药监局、科技局、经信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大力发展食品药品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引导优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牵头单位:旗商务粮食局;配合单位:旗食药监局、发改局、经信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十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设立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中心,落实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政务公开、典型曝光、科普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大力发展基层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推进社会共治常态化、机制化。大力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牵头单位:食药监局;配合单位: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和建设目标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旗要在2015年全面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任务,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也要同步完成食品药品安全苏木乡镇建设工作。具体建设目标如下:

全旗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B级以上达到总数的95%以上,其中A级达到40%。食品流通示范店占全旗食品流通企业总数的20%,实现村村都有1家示范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达到总数的15% ,全面实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实现B级以上占持证餐饮单位的75%以上,其中A 级达到15%,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部达到A级。巩固提高大镇主城区内老哈河大街、清河路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成果。300人以上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具备食品安全餐前快检能力。“明厨亮灶”或视频厨房餐饮单位达到获证企业的50%。全面落实农村牧区5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制度。旗蒙医院蒙药制剂标准进一步规范,蒙药制剂室达到批批全项检验要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全部达到示范创建标准,“放心药店”、“放心药房”达标率100%。医疗器械专营企业A级占总数的95%。食品抽检完成2批次/千人(到2017年达到4批次/千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达到每百万人口20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量达到每百万人口450例,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比例达到3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保障经费。各地区要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所需的基础设备、检验设备、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监管等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建设、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增强公众消费信心。积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地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强化评估考核。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工作任务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旗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苏木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附: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领导小组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

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旗建设领导小组

 

 长:陈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包根籽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青春   旗食药监局局长

        李自清   旗农牧业局局长

 员:许金玲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万辉   旗编办副主任

刘清东   旗发改局副局长

张玉田   旗经信局副局长

    旗教体局副局长

文海三   旗科技局副局长

陈秀海   旗公安局副局长

扎力根   旗民政局副局长

赵江红   旗财政局副局长

崔海学   旗住建局副局长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于建海   旗水务局副局长

李茂华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王喜明   旗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于清华   旗卫生局副局长

戴赛音   旗环保局副局长

    旗旅游局副局长

孙长青   旗工商局副局长

陈婧媛   旗质监局副局长

陈景文   旗食药监局副局长

朱云友   旗食药监局副局长

邱雪峥   旗政府法制办主任

    旗政府应急办主任

王爱国   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卜东艳   大沁他拉镇政府副镇长

杨庆柱   八仙筒镇党委副书记

罗立威   青龙山镇政府副镇长

高志华   新镇政府副镇长

    治安镇政府副镇长

李晓军   东明镇政府副镇长

郑儒坤   沙日浩来镇政府副镇长

杨德鹏   义隆永镇政府副镇长

魏学新   土城子乡政府副乡长

席艳果   苇莲苏乡政府副乡长

其木格   固日班花苏木政府副苏木达

于庆友   白音他拉苏木政府副苏木达

韩立江   明仁苏木政府副苏木达

    黄花塔拉苏木政府副苏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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