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奈曼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浏览次数:116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19日

 

 

 

 

奈曼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支柱,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根据《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通辽市《关于召开2016年1—8月份群众体育工作总结会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编制会的通知》(通体群字20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和通辽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体质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社会体育健身认识普遍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健身方法更加科学化,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形成覆盖全旗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群众体育参与率有较大提高。全旗每年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2次,举办1次不少于5项运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城乡居民达到20%以上,城市居民达到50%以上,农牧区居民达到30%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进一步推进不同人群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国民体质测定合格标准的城乡人数比例增加至50%以上,优秀人数比例增至16%以上,其中城市优秀人数比例达到20%,农村牧区优秀人数比例达到12%。在校生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达到的85%以上,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增至30%。

3.加强全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建有符合体育先进县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达到小城市建设的标准和功能。各苏木乡镇(场)达到“1121”工程标准,即有1个篮球场、1个门球场、2个乒乓球台和1套健身路径。95%以上的嘎查村达到“121”工程标准,即有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和1套健身路径,形成各类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络化格局。缩小人民群众享有体育设施公共服务的活动半径,打造“10分钟健身圈”。加大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修建体育场地,2020年达到社区功能齐全的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

4.全民健身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各苏木乡镇(场)、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都要建立全民健身组织机构,积极发展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以及各种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5.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2020年使我旗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26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积极组织体育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各级体育组织机构。积极发挥体育总会的作用,在进一步规范各协会建设的同时,各苏木乡镇(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兼职)体育干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体育工作。

(二)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按计划完成田径场、篮球馆、排球馆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并逐步在社区(居民小区)建设安装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各苏木乡镇(场)、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建有一场(篮球、排球、网球场等)一室(乒乓球活动室),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场)和单位修建配备标准较高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并达到相应的学校规模标准。全旗所有的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对外开放,非公共体育设施经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商也要逐步对外开放,为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在奈曼旗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及各苏木乡镇(场)、较大的机关单位建立成年人体质测试站点,购置测试器材,对成年人的体质状况定期进行测试,并做出科学的评价,为指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提供可靠依据。

(四)要积极发展各单项体育协会。充分发挥体育总会职能,制定各单项协会考核办法,将广大群众较为喜欢并且又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体育项目成立协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其更好地开展全民健身服务。

(五)继续开展“乃蛮体育节”系列活动。体育总会、各协会、各系统、各苏木乡镇(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都要举办各具特色的健身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切实提高全民参与度。积极鼓励单位、社区、个人举办具有传统性的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抓好基层单位开展广播操、工间操和群众自发的晨晚锻炼活动。承办好国际女子网球赛、沙漠那达慕、越野英雄会等重要赛事,在加快推进网球特色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打造本地区的赛事品牌。

(六)加快足球运动发展。将足球运动纳入全民健身大格局中,广泛开展五人制、七人制、十一人制和沙滩、笼式等多样的群众性足球活动。实现社区足球“六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社区足球组织领导机构,建成一支社区业余足球队伍,落实一块社区足球活动场地,安排一项社区足球事业发展经费,组织开展一次社区足球联赛,建立一套社区足球工作机制。把足球运动列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完善旗长杯、校长杯竞赛体系。通过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扩大足球运动群众基础,实现足球运动快速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各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育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内教体函〔2008〕1号)。在上好体育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不断增加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八)做好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研究推广老年人、残疾人的体育健身方法,并进行科学指导,让他们做到科学健身、文明健身。各类体育活动场所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给予优先安排、优惠照顾、优质服务。

(九)大力抓好民族体育。根据我旗的实际情况,一是深入挖掘那些遗失的民族体育项目;二是定期举办民族体育活动;三是努力培养民族体育的运动员使其得到延续和传承;四是保持住现有的民族体育项目,如赛马、搏克、射箭、布鲁等;五是少数民族苏木乡镇,如黄花塔拉、固日班花、治安镇等每年利用集庆、祭敖包和重大节日举办那达慕或民族运动会;六是成立各级组织机构,加强民族体育的组织和领导。七是建立民族体育基金(通过集资、捐赠等),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民族体育的挖掘、培训和开展民族体育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确保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全面贯彻执行《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列入财政预算中,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将本级体育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的7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二)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落实好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兴办体育。积极争取社会各界资助及捐赠,不断加大各项赛事的投入。

(三)加快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动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职能,健全奈曼旗体育总会职能部门,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和行业体育协会的管理。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管理体制。

(四)提高执法能力。体育法制建设要以贯彻执行《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为重点,优先解决涉及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些重点领域和高危项目执法问题,健全体育法制机构,培训体育执法人员,加大体育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水平。

(五)加强体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教练员和体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实施教练员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探索实施聘任上岗制度。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积极培养各体育项目的裁判员,使我旗各体育项目快速发展。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今后五年内要培养一大批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科学地组织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发挥积极的作用。

 

 

 

 

 

 

 

 

 

 

 

抄送:通辽市体育局,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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