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奈曼旗推进国家级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浏览次数:193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现将《奈曼旗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26

 

 

 

 

 

奈曼旗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5月23日,奈曼旗被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内商建字2016〕81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四个全面”全新战略布局为指导,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建设为抓手,以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为导向,以旗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运用;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共同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抓好政府政策引导和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作用。

(二)坚持重点突出、全面布局原则。以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三)坚持壮大企业、完善支撑原则。在培育、扶持、壮大电商企业的同时,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三、总体目标

大力支持供销、邮政、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调动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促进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共同发展,拉动信息消费,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及企业使用第三方平台等进行电子商务相关活动,拓展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大力支持旗域仓储设施与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大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多渠道分层次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提升我旗整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大力支持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化、高效性、独具特色的奈曼旗电子商务进农村模式。

    四、具体目标

    (一)电子商务整体交易额增长3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农畜产品达到5000万元;电商增长率50%以上;网购人数增长10000人以上;电商平均网络销售额增长率50%以上;人均网购额500元以上。

(二)集中进行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培训政府工作人员500人以上,农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及电子商务企业100家以上,合作社50家以上;同时支持专业机构进行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带动电子商务整体应用能力提升,新增电子商务就业1500人/年以上,社会青年和大学生创办电商企业或网店2016年达到70个以上,2016年底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355个嘎查村实现全覆盖。

(三)提高农畜产品商品化率与品牌化率,建立15个以上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与产业化。

(四)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立旗域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村镇配送覆盖率达到100%。

(五)选择具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嘎查村,加大扶持力度,倾力打造电子商务扶贫村和电子商务示范村。

(六)引导蒙古包、白音杭盖、旺牛食品和老哈河粮油公司等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高企业竞争力,助推奈曼特色产品走向全国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设奈曼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奈曼旗电子商务体验馆、电商政策资讯中心、电商培训中心、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招商创业平台、数据库、统计分析管理平台等模块,步形成覆盖全旗统一的、唯一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农村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1.破除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障碍,提升奈曼旗农村电子商务整体规模和影响力,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

2.通过整体运作,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实现信息互通、优势资源共享;

3.整合奈曼旗品牌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企业产品资源,依托当地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已具备的覆盖全旗的服务网点和配送体系,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实现奈曼旗区域B2B、O2O、B2C等电子商务模式共同发展;

4.通过奈曼旗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和企业区域电子商务平台,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配、网订店送O2O模式,挖掘当地城乡居民消费潜力,拉动信息消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特色产品本地卖;

5.通过奈曼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区内其他盟市旗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开展旗域特色产品的统采统购、互采互购、进行区内物流资源的统一配送,实现旗域特色产品全区卖。

6.通过奈曼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省份平台对接,实现旗域特色产品全国卖。

    整个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组织,在严格遵照国家电子商务建设的有关标准基础上,确保工程的规范性和先进性。要以现行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力求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建设投资。整个系统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易于扩充、易于升级。

(二)电子商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网点改造。进一步加强全旗嘎查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宽带无线wifi村,实现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为村民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助力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力争2016年实现全旗所有自然村的宽带、光纤网络全覆盖。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便民连锁超市、苏木乡镇商贸中心等网点资源,对旗内各个网点进行新建、改造升级;鼓励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主体对现有系统实施信息化改造,提供多种线上线下便民业务,或参与基层服务站点的新建和信息化改造工作,扩大服务网点规模,丰富网点服务内容,促进农村电商消费,对实施主体的成效和设备给予补助。

    (三)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科学布局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体系,延伸服务触角,在大沁他拉镇建设50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作为全旗快件包裹到村到户、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土特产品外销的枢纽,实现商品、快件包裹、蔬菜水果等配送服务24小时内到村到户,解决物流配送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此外,鼓励圆通、申通等物流企业在苏木乡镇设立配送点,扩大配送服务覆盖面,并结合“新网工程”建设,实施旗、乡、村“三级双向”物流体系工程,建设支撑“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

    1.奈曼旗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中心分为仓储区、物流配送区、综合服务和货运车辆停车区。

    2.综合农贸物流园。建设70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园区,包括电商基础服务、中小型电商企业仓储办公、创业孵化、创客空间、物流配送及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实现电商企业“拎包入住”,吸引中小电商聚集,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进、场地租用、金融扶持、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农村服务站建设。

1.探索服务站建设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网络

结合我旗“互联网+农超”的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模式,通过为其制作安装牌匾标识、网上超市、网上充值缴费系统、POS机系统等软硬件设施,提供物流配送、收发快件和生活必需品下乡、代种代养等服务,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农村服务站建成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补助。2016年底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355个嘎查村实现全覆盖

2.扶持整合农村现有苏木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等流通网络资源,充分利用线下已有的农村流通和金融服务点,充分利用超市、村民活动中心、专业合作社等现有资源,加大对服务站的建设和信息改造,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以上的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代销业务,依托线上平台,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配、网订店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延伸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等服务功能及其他便民服务,实现电子商务的线下全区域覆盖。

    (五)实施“万人培训计划”。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大力实施“万人培训计划”。将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与技能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农民创业、科技入户等各类培训工程;组织种植大户、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要成员等参加网店开设、网络营销等实用技能培训;依托奈曼旗民族职业中专,开设电子商务课程,鼓励在校生通过增加实训、安排实习、校内创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践,为农村培养输送电子商务人才。同时,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保证师资力量,邀请高校知名电商教授、社会知名电商专家和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高管,组建一支一流的师资队伍。

培训主要围绕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及电商园区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着重帮助基层企业和农村青年学习如何开展网购、网销,学习网上营销模式和线下资源整合、供应链管理、仓储链管理、仓储物流等相关电商知识。

    (六)线上线下体验厅建设地方馆搭建与平台资源对接,培育本土电商品牌做大做强,支持地方特色线下交易体验展厅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旗级线下交易展厅场地租赁、水、电、暖、网络、装修、电脑、电视等给予支持。

    (七)特色品牌和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监测与企业自检的双重检测体系,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购置相关检验检测设备,防止有害有毒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提高我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开展特色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评选活动,提高品牌的含金量,对于评选出的质量优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

(八)推动跨产业跨区域合作,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奈曼,鼓励旗内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给予电商企业基础设施投入扶持或一次性资金奖励。

    (九)网货研发。积极引导和扶持有实力的网货供应商、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承建或参与网货供应平台、网货研发中心建设。本着“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的原则,将挑选符合我旗农产品产业特色,更有发展潜力,更有市场竞争力,适合网货销售等特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网货供应商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阻碍,让奈曼旗农产品真正“走出去”。

    (十)促进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沙米”、“地瓜粉”、“蒙古族奶食”、“沙地散养鸡”、“渔家乐”和“沙漠旅游”6类电子商务示范村。

(十一)打造电子商务扶贫村。积极争取国家扶贫基金会电子商务扶贫试点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就业扶贫、到户扶贫、产业扶贫”。在全旗101个贫困嘎查村中选择具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嘎查村,加大扶持力度,倾力打造电子商务扶贫村,推动实现整村脱贫。广泛开展贫困户电商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贫困群体专题培训,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参加电商培训获得技能证的,按照“凭证补助”的原则,享受专项资金补助。同时,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到奈曼旗农村就业创业。利用大数据平台筛选出农村经常使用的十几款农资产品,直接对接农资生产厂家,通过互联网经销农资,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通过村级服务站为城市提供“代种代养”服务。

(十二)互联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互联网+专业合作社”新模式,计划和50个农村专业合作社合作,助力推进全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十三)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通过户外广告、印制宣传标语、宣传手册、报纸、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和激励青年人才通过电子商务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达到让企业家转变观念、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让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待业青年、农村青年和有意愿从事电商的人员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实现创业就业。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12月)。旗政府组织旗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骨干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召开宣传发动会,邀请专家顾问对我旗进行调研、考察、论证、授课,召开奈曼旗电商培训大会等,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形成创建电子商务示范旗的强大推力。

(二)投入运营及后续完善阶段(2016年7月—12月)。制定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实施。一是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和本地电商平台,组织开展奈曼旗地标性产品的线上促销活动。二是实现行政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三是完善旗、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四是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报道;五是支持本土特色产品网货研发。力争到2017年实现农牧民人均增收1000元的目标。

    (三)总结阶段(2017年7月—9月)。全面检查和验收全旗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配合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开展的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16年工作实施效果检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2017年底前整改,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效应。以充分的准备迎接自治区、市两级主管部门评估验收。

七、资金安排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专项补贴资金1500万元,资金管理办法由旗商务和粮食局会同旗财政局共同制定,报旗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同时,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估,资金安排情况要在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另外旗财政将在2016年统筹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电商企业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电子商务扶贫村建设以及电商企业融资、贷款贴息等。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商粮、财政、经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苏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奈曼旗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商务和粮食局。修订完善综合示范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并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人和项目进展时限。要加大对示范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要根据苏木镇、嘎查村实际加快项目推进落实,分批次启动村级服务站点建设,2016年年底实现行政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合作,为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订实施意见。旗委政府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全旗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具体内容,内容具体,措施得力,为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坚实基础。

(三)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内容涵盖了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地方配套政策及优惠措施,为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政策基础。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奈曼形象、奈曼特色产业、奈曼品牌”宣传活动,提高影响力,营造我旗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升各级干部群众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五)资金拨付。旗财政局、商粮局应加强对项目跟踪检查,积极推进项目加快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共同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后,由旗财政局和商粮局联合向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上报验收情况,拨付项目扶持资金。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等可根据项目进度,预拨部分资金;其它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六)资金监管。对骗取、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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