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发布日期:2020-07-02浏览次数:138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72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6〕14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旗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质量,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旗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健康中国目标,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自我保健意识逐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卫生服务向农村牧区拓展、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集中整治农村牧区私搭乱建、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六乱”现象;清理农村牧区草堆、粪堆、土堆、柴堆、垃圾堆的“五堆”现象,打造一批村容整洁、室内保洁、庭院清洁、民风纯洁的四洁家园。(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2.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规划和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全旗所有苏木乡镇、嘎查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苏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大镇主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责任单位:旗住建局、环保局)

3.治理畜禽养殖等产业污染。建设一批规范化畜禽养殖基地,合理布局,做到人畜分离,指导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在主城区建立封闭式农贸市场,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责任单位:旗农牧业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住建局)

4.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对各类重点场所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全面清理农村陈年垃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模式,开展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治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到2017年,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施设备,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消除。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垃圾的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旗住建局、环保局)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1.积极推进自治区级卫生苏木乡镇、嘎查村创建步伐。以点带面、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将卫生苏木乡镇、嘎查村创建作为提高城乡卫生治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全面推进自治区级卫生苏木乡镇和卫生嘎查村创建活动,有计划的培育出一批卫生苏木乡镇、嘎查村。到2020年,力争全旗50%以上的苏木乡镇达到自治区级卫生苏木乡镇标准,95%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自治区级卫生村标准。通过推进卫生城镇的创建,为健康奈曼的创建奠定基础。(责任单位:旗爱卫办)

2.积极探索健康“细胞”建设。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探索健康城镇建设,先行先试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校园、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宾馆等健康“细胞”工程,推动健康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五进”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责任单位:旗爱卫办)

(三)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在生态公园、商业广场等群众聚集地段建设健康长廊、健康广角,开辟健康厨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健康知识。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和“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学校开展“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评比等活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健康素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积极拓展健康教育新媒体宣传渠道。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健康教育服务,进一步提高全旗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责任单位:旗卫生局、文广局、计生局、食药监局)

2.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倡导公民学会2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推广普及安代、健走、太极拳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广泛开展广场舞、大秧歌、那达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奈曼旗健身活动中心“111”(建有1个体育馆、1个足球场和l批户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苏木乡镇小型体育健身活动中心“121l”(建有1个篮球场或笼式足球场、1个门球场、2个乒乓球台和1套健身路径)、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121”(建有1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台、1套健身路径)标准建设。提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活动,倡导群众终生锻炼,稳步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为职工参加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发挥蒙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教体局)

3.落实控烟各项措施。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加强户外广告和新闻媒体广告巡查监管,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在全旗医院、中小学校、群众聚集的公共场所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强化全旗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场所进行健康教育和控烟行为,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全旗卫生机构禁烟率达100%。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责任单位:旗卫生局、教体局、食药监局)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1.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建立健全全旗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向农村延伸,帮助指导农户开展预防控制、“除四害”等工作。旗疾控中心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责任单位:旗疾控中心)

2.切实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每年5、6月份组织开展以灭蚊、蝇、蟑螂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灭鼠活动。(责任单位:旗疾控中心)

3.加强消杀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除“四害”专业队伍、消杀药物和器械的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市场行为,推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治服务机构,提升专业防治效果。加强消杀队伍的管理和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提高科学除害水平,减少环境污染。(责任单位:旗疾控中心)

(五)切实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1.加快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全旗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全旗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加强农村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要求95%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

2.强化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旗疾控中心饮用水常规监测达到42项检测能力。(责任单位:旗水务局、疾控中心)

(六)提升城乡卫生厕所普及率

1.加快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步伐。2020年,全旗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连片整治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2.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2020年,全旗中小学校、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贸市场、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旅游景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七)统筹协调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1.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与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防控工作预案,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旗卫生局)

2.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建设工地、流动人口集居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苏木乡镇、嘎查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作用,做好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动全民共同参与,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责任单位:旗农牧业局、教体局、食药局、疾控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依法科学治理水平。保障爱国卫生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事业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二)推进协作配合。旗直各部门要按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定期通报、联议联动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爱卫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建设,配强爱卫办工作人员,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加强各部门、各苏木乡镇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真正发挥应有的职能。

(四)加强考核督查。旗政府将建立爱卫工作督查制度与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专兼职爱国卫生检查员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爱国卫生工作投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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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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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7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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