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21浏览次数:248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的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嘎查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夯实嘎查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嘎查村级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现就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将全旗355个嘎查村中目前仍无集体经济收入的181个“空壳村”全部消除;对已有一定集体经济收入的174个嘎查村继续巩固提升,2018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建立完善持续有效的增收机制和规范健全的管理制度,2019年使40%的嘎查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有50%的嘎查村年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其中集体收入20万以上的达到50个。

二、把握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规范运作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选定产业和项目,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准弄虚作假;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遵守法律法规,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禁止增加农民负担、侵害集体利益。

(二)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原则。要蓄养财源,注重积累;既要尽力而为,苦干实干,也要量力而行,稳扎稳打;不急于求成、盲目投资和扩张,坚决防止大跃进和大量举债,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产生新的债务。

(三)坚持改革创新,嘎查村主体原则。要敢于打破传统观念和固化思维,摒弃“等靠要”思想,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型发展模式,创新并拓宽集体收入来源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种养大户等能人,领办各类经营主体,村集体实现资产受益和股份分红等收入。

三、找准创收载体

(一)立足嘎查村集体“三资”搞创收。要全面深入开展好嘎查村集体“三资”即资源、资产和资金清查,摸清家底,掌握情况,尽快开展嘎查村集体资产确权发证工作。千方百计盘活嘎查村集体荒山、荒沟、荒沙、水面、草场、林地等自然资源,机电井等灌溉设备设施、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和库房等各类嘎查村集体资产,以及嘎查村实有资金,动脑筋、想办法搞创收。

(二)立足服务群众搞创收。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切入点,成立农村劳务、农资经销、农产品仓储运输、农家乐旅游、礼仪服务、农村电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职业介绍、种子化肥统购统销、农业农村实用技术指导服务、农产品仓储贩运销售、农村婚丧嫁娶礼仪等各类涉农服务,赚取服务收入。

(三)立足深化改革搞创收。充分认识和把握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趋势,紧密结合嘎查村区位特点、物产资源、人力资源等现实因素,加快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成立农机、养殖、农畜产品加工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开展种植业托管、半托管,养殖业双向托管等现代化生产经营,通过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搞创收。

(四)立足项目建设搞创收。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等各级不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加快农村发展的政策机遇,瞄准紧盯上级涉农项目资金主要投向,下力气谋划项目、争取项目、实施项目,在组织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过程中创收。探索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股权化改革,推动村集体经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有征用土地收入的嘎查村,应把征用补偿资金按一定比例留存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创新增收方式

(一)开展独资经营。有条件、有实力的嘎查村集体,要充分利用确权后的嘎查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创办具体独立法人性质的农牧业公司、农村专业合作社、农牧场等经营主体,实现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三资”少或空白的嘎查村,要用好用活上级和旗里投入的专业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各类项目资金,组织发动村民群众用土地、现金等入股,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建设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实现分红收入。

(三)开展挂靠、订单等联合、合作经营。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的嘎查村,要立足苏木乡镇以及周边地区的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和市场供求情况,成立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与旗内外农牧业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挂靠或订单等形式,开展村企、村村联合或合作,建设企业的种植、养殖等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农畜产品初加工基地、企业服务外包基地等获得收入。

五、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镇两级要分别成立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开展日常指导、督查调度和年度考核。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列入苏木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苏木乡镇要按照“一村一方案”要求,结合嘎查村实际逐村制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落实包联责任,并于5月10日前上报旗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1405室),同时抓好任务落实,6月底前要有实际举措,体现初步成效,12月底组织考核验收,每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至少达到1万元。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7—2020年,旗里每年整合1000万元,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81无集体经济嘎查村在继续推进“支部+合作社”、“支部+基地+农户”、开发闲置资源等特色做法基础上,通过旗财政列支、社会力量帮扶和镇村自筹等形式筹资10万元,为每个嘎查村建设200㎡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3万元以上,年底彻底消灭无集体经济收入嘎查村支持嘎查村利用金融贷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旗级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享受政府贴息50%,最高贴息补助不超过5万元。充分发挥好美丽乡村建设、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的激励作用。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旗各相关部门,要把有利于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优先立项,精简审批环节和费用、加快审批;纪检、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中的监督审计。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队职责范围,做为第一书记的考核指标,包联部门和包联干部要主动出思路、想办法,推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村级组织建设。以嘎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以嘎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能人治村”,打破地域、身份、行业限制,把那些懂经营、善管理、会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的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选入嘎查村“两委”班子,配强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0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参照事业编发放工资报酬。大力实施嘎查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考察交流、办培训班,以及电视专栏、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形式,加强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方面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合力及能力。

(五)强化民主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嘎查村民主理财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有效落实“532”工作法,确保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用在村内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为村民办好事实事上。旗乡两级农村经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动嘎查村经济组织规范化运作,严格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等各类帐目的监管。抓好嘎查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嘎查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透明。

(六)强化宣传引导激励。旗委、旗政府每年表彰10个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先进嘎查村,旗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对先进嘎查村干部进行奖励。对嘎查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和超过目标任务的嘎查村,从村集体当年纯收入中列支5%的资金,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嘎查村干部。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推进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介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

 

附件:奈曼旗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附件:

奈曼旗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华   旗委书记

副组长:布  仁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李玉山   旗委副书记

郭福军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史明显   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王  刚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李自清   旗人大副主任、农牧业局局长

高国焱   旗人大副主任、审计局局长

杜  良   旗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洪民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泽辉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刘庆红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志成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雪涛   旗委农工部部长

白永权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春江   旗发改局局长

邢永明   旗经信局局长

李栋江   旗住建局局长

荣敦贺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颜廷阁   旗民政局局长

张春民   旗林业局局长

韩凤楼   旗水务局局长

韩宝良   旗商粮局局长

李  喆   旗扶贫办主任

李堂华   旗旅游局局长

丛日升   旗环保局局长

马  杰   旗招商局局长

宋希昌   旗工商局局长

于建阁   旗供销社主任

白左臣   旗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刘庆红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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