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2年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125

2022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29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9月份城镇低保资金143.872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379户2434人;发放农村牧区低保资金1050.46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8363户31413人。积极开展低保与信访家庭入户核查工作,对大沁他拉、明仁等苏木乡镇新申请低保家庭与信访举报家庭开展入户抽查与核查工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比对信息2.8万余条,发现疑点数据102条,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细致核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系统台账,核查上报因灾开展临时救助情况,并对困难群众开展入户调查走访。健全完善新增特困人员档案及三务公开系统信息更新管理。集中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疫情防控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审计部门对全旗2019年以来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数据进行审计,对自治区反馈的特困人员预警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结果反馈。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着力做好奈曼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申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组织养老机构参加自治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培训视频会议。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对新申请儿童入户进行核查。发放2022年9月三民138人16.8511万元、精简退职40人1.544988万元、孤儿22人4.13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人12.408万元、高龄津贴627484.19万元。积极组织全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加2022年全区儿童福利业务骨干力量培训班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问题“清零”行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社会事务工作。完成9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系统录入工作配合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完成“助康工程”残疾人辅助器具取型。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9人。进一步推进“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对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惠民殡葬人员进行信息资料审核,共累计审核607人,并已全部登记建立台账。完成3例生态葬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扎实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全旗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发放宣传单、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期间共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完成了历史档案数据梳理。婚姻登记本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51对,离婚登记申请108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54对,补办婚姻登记44对。区划地名9月份共调处边界纠纷案件2宗,实地踏勘认界2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中国·国家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国家地名数据库中非行政区域、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等5大类地名的名称、类别、拼写、位置、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修改审核,共完成1298条地名信息质量建设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根据廉洁文化重点任务要求,认真指导嘎查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民族团结、绿色环保、生态理念和廉洁文化建设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目前已完成17个社区303个嘎查村。深入落实嘎查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督促嘎查村对三务公开信息及时、实时公开,促进嘎查村、社区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目前已完成15个社区311个嘎查村。积极配合组织和宣传部门在嘎查村、社区中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健全完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系统,安排部署各苏木乡镇对系统未达标嘎查村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模块信息进行完善,目前已全部完成。积极推进奈曼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制定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目前已完成8个苏木乡镇社工站挂牌。按照《平安内蒙古建设宣传月》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合政法委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群,在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大力宣传典型事(案)例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养老反诈、扫黄打非、禁赌禁毒等活动,切实防范化解基层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风清气正、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截止目前,办证大厅共办理5份登记业务。其中社会团体成立1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件,民办非企业注销2件;收养登记1件。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台账,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紧密围绕机关工作实际、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党员干部自身需求,制定周密详尽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进度、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划。建立学习强国APP学习机制,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9月民政局党支部学习积分位于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三名。积极开展“六联六建”活动,深入包联单位走访慰问,着力解决贫困户遇到的实际困难。安排部署民政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共同维护好国庆及二十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查验“健康码”,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安排部署,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和信息上报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202210月份工作安排

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放10月份城乡低保资金2022年以来新申请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及时足额发放第四季度特困供养资金及临时救助资金。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系统维护更新;加强对各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奈曼旗第二敬老院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系统录入、档案提交工作,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继续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价格秩序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提升殡服务全面做好对村级历史集中埋葬点的规范化治理;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宣传力度,提倡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加强行政界线管理,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奈曼旗地名志编纂、地名触摸屏软件制作、标准街路指示标识设置等工作。根据通辽市与赤峰市第七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敖汉旗、翁牛特旗开展通赤界线界桩实地联合检查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将廉洁文化和绿色环保理念写进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成为基层群众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自治性行为规范。扎实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加快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化管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收养评估。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和完善学习制度,持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合理制定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调动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每月“监督执纪+”平台各项任务;利用微信群发布廉政课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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