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苏木清河村委员会关于清河村建设消防站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112

经村民代表会研究,同意清河村建设消防站点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消防站点设在清河村,由明仁苏木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供全苏木嘎查村应急使用;

2、采购载重为“4吨”的消防车1辆;

3、建设消防车暖库一处,建设面积标准为50平方米。

以上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自2022929日至20221012日止。

监督电话:1339475062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信息来源:明仁苏木清河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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