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执法单位 |
检查对象 |
企业地址 |
检查内容 |
监督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备注 |
2022年9月21日 |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
通辽市牧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规划40号区 |
1.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应及时规范清扫,铝镁 等遇湿自然粉尘收集、贮存应落实防水防潮措施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 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应 符合要求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法定职责 4.煤磨进出口设温度监测装置;在煤粉仓、收尘器上设监测 报警装置;煤磨、煤粉仓、煤磨收尘器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5.带式输送机的头部、尾部、拉紧部位和输送带改向部位及 夹角等部位设防护装置;滚筒、托辊设防护;各种机械传动装置 的外露部分设防护,露出的轴承加护盖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经费 8.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
现场检查,通辽市牧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经与负责人联系了解,厂房属于租赁,企业停产后已退给出租方。 |
未发现明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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