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统筹推进河流治理和保护,它是破解多头管理难题的一项制度创新。本质上是一种责任承包制,直接将某条河的治理和保护责任交给固定的党政负责人,人河对应,河长统筹协调推进,避免多头治理的混乱局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线管理等。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河湖库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库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八仙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河长制工作由八仙筒镇河长办公室主任王继伟同志主持、镇级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包括:八仙筒镇水管所、八仙筒镇派出所、八仙筒镇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孟家段水库等有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服从领导、分工协作、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在联合执法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切实做到各负其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河涉湖涉库涉渠违法违规行为。
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对全镇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河公开栏公布,实现镇、村、组三级河长全覆盖。规范了河长制工作的运行,明确了河长工作的标准化规程,使河长制工作中发现的河库问题能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引领河长制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制定设立公示牌,安装于河流显要位置,增设了河长联系电话河长办及环保监督24小时热线电话,确保群众举报、监督、投诉渠道的畅通。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难题,河湖状况逐步好转。
结合我镇区域主要河流分布情况,全面推动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河长制工作,强化宣传力度,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健全河长制管理机制体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