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执法单位 |
检查对象 |
企业地址 |
检查内容 |
监督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备注 |
2022年4月24日 |
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执法局 |
辖区内烟花爆竹店 |
镇内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检查以下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2.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3.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4.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5.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7.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8.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假冒伪劣、非法产品或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9.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10.是否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