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按照旗委、旗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为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降低旗政府败诉风险,决定对网络直播市场准入及监管政策进行评估,先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网络直播经营许可;
2.网络直播备案监督管理。
二、评估主体
行政权力事项的实施机关是评估主体,负责该权力事项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和撰写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
旗司法局负责评估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三、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可以采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专家咨询论证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机关评估阶段(2022年9月5日-9月20日)。实施机关对权力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层级和执法主体、可操作性、办理情况、执法效能等内容进行评估,查摆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估报告,经集体审议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旗司法局(法检大楼2楼205室);
(二)旗司法局综合协调阶段(2022年9月21日-9月26日)。旗司法局对报送的评估报告进行梳理,研究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
(三)评估结果形成及应用(2022年9月27日-9月30日)。通过上述两个阶段的工作形成评估结果,经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风险评估程序后报送旗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网络直播经营市场准入及监管政策评估工作是当前执法工作的迫切需求,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步骤规定时限有序开展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执法工作形势,真实客观的撰写评估报告,为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提供科学支撑。
联系人:秋荣,联系电话:4226442;
邮箱:naimansifa@163.com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