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户村:
为进一步规范农牧民在嘎查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自建的临时性种养殖设施用地管理面积0.981亩,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和通辽市自然资源局、通辽市农牧局《关于办理农牧民临时性种养殖设施用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自然资字【2021】37号)文件要求,同意你村(嘎查)委员会提出的李宪军1宗(1户)种养殖用地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