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按照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通辽市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住建村发(2022)5号)、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奈曼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奈住建字(2022)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的决策部署,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策,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到2022年底,在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达到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加大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优先解决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置偏远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完普问题,推动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招商引资为契机,同中柏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深入合作,打造清洁能源供暖示范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按照上级要求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围绕奈曼旗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初步规划、计划,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二)科学布局、规范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进一步加强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建设,逐步淘汰非封闭的垃圾集中收集设施,鼓励农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充分发挥“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垃圾密闭转运设施配置,提高垃圾转运能力,防止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重点加强终端处理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集中卫生填埋场。
(三)彻底清理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开展对街巷、集市、公共活动场所、房前屋后、排水沟渠、河道、村屯道路和垃圾收集点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清理积存垃圾,确保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倒,并整理活动开展的照片、文字文档、台账(台账模板见附件)等,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要加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保洁员、网格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人员作用,保证保洁队伍完整性,对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和处理,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进一步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推进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
(五)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继续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的场地管理,对整治后产生新的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坚决进行整改。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环境敏感区等区域的重点巡查,防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制定工作。
第二阶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镇、村庄积存垃圾排查清理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按照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