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现将《苇莲苏乡村“三资”管理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认真贯彻执行。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苇莲苏乡村“三资”管理专项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奈曼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奈纪建发〔2022〕40号)文件精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促进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预防和遏制腐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
此次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专项清查工作的对象是全乡所有行政村。
二、工作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务”公开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内容。“三资”专项清查登记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一)资金清查
1、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现状,包括所有现金、银行存款、交苏木乡镇代管的资金、有价证券等流动资金情况;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核、监督和结算、报账等情况。
2、村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及坐收坐支等情况。
3、村大额资金支出是否经过村“两委”集体研究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村集体落实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的情况。
(二)资产清查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现状,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具体为村办公场所及设施、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和农牧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存量、种类、分布和管理情况。
2、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售、拍卖等情况。集体资产处置过程是否符合工作流程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定期盘点、清查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承包金收取以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资源清查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经营状况(不包括“二轮延包”地)。具体为村组统一经营的集体“机动地”、林地、草地、荒山、水面等资源情况。
2、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承包金收取以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工作重点
(一)账内的资金、资产。对账内的资金、资产要进行彻底的核实,以账找物,做到账实相符;账实不符的,要追查原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相关程序及时进行整改。
(二)账外的资产。对未登记入账长期游离在账外的集体资产、物资,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要充分发动群众全方位查找,按相关制度,一件不漏的登记入账,纳入账内管理。
(三)掌握集体资源存量。清查在集体资源发包、租赁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清理违法和不符合政策的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所有村级合同必须经乡经管站审核并留存备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四)建立健全村档案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村财务、台账、报表、经济合同、会议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的齐全,确保村相关档案资料不丢失。
(五)建立健全“三务公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形成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组织实施
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业务量大。各村应高度重视,确保在2022年6月23日前高质量的全面完成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苇莲苏乡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指导组,负责对全乡村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工作。村成立“三资”专项清查工作组,帮助、指导和监督村开展“三资”专项清查工作;负责本村“三资”专项清查工作的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指导监督在“三资”专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整改;村成立清查小组,负责开展本村的清查工作。村清查小组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民代表等人参加的7-9人组成。村清查小组采取查阅账册、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村的“三资”情况逐项进行摸底,详细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建立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产权清晰。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负责本村的三资”专项清查工作的相关材料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一)清查登记
按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对集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账外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逐一填写相应的清查登记明细表,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做到清查范围彻底、登记内容规范。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损毁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需要核销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由村清查工作小组拟定处置意见,填写核销申报表,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审核批复。
(二)公示确认
将所有清查核实的数据成果进行公示确认,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苏木乡镇、村、组要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农牧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对公示过程中,农牧民群众提出的异议,工作人员要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应上报苏木乡镇清查工作督查指导组协调处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争议的资产,由村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依法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代表讨论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由村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清查工作的数据结果,整个公示确认要做到内容全面、程序合法。
(三)账目调整
清查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要按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管理办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核实资产的实际占用量,形成核实后重新确定的集体资产价值总额,做到调账正确,核实准确。
(四)审核备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确认后的数据结果和问题整改台账,由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苏木乡镇清查工作组审核,确认无误后,一式二份,分别在苏木乡镇农经管理部门、村存档。
(五)汇总上报
村清查工作组将审核无误的集体清查结果和整改台账,按照资产归属,形成村、《资产负债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经济合同清理汇总表》和《三资清查问题汇总表》,确认无误后,报送苇莲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经管站)。
五、集中整改
村对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地进行整改。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将整改结果形成报告,上报苇莲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经管站)。
六、完善制度
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按照资产类别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台账管理;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和及时记录各类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村各项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离任接交制度,规范化管理村的各项档案资料。
附件1.苇莲苏乡村“三资”管理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苇莲苏乡村“三资”管理专项清查工作督查指导组名单;
3.苇莲苏乡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报表;
附件1:
苇莲苏乡村“三资”管理专项清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赵洪博 苇莲苏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成 员: 刘松涛 苇莲苏乡党委副书记
邵海波 苇莲苏乡纪检委书记
宗文武 苇莲苏乡人民武装部部长兼政府副乡长
于少国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晓红 苇莲苏乡组织委员
包玉国 苇莲苏乡宣传委员
徐相春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 玉 苇莲苏乡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静静 苇莲苏乡妇联主席兼政府副乡长
蔡继伟 苇莲苏乡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东爱武 苇莲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附件2:
苇莲苏乡村“三资”管理专项清查
工作督查指导组名单
组 长: 于少国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 孙 洋 苇莲苏乡纪委副书记
于兴华 苇莲苏乡财政所所长
王亚荣 苇莲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青 贵 苇莲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韩长青 苇莲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