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户进行核验确认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8 浏览次数:92
农牧民购机户: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通知要求,对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已申请的农牧民购机户,旗农牧和科技局将分批次开展核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从2022年3月1日开始,截止补贴资金用完结束;

地点:在旗农牧和科技局农机股(办公楼一楼西侧)。
二、范围及顺序
凡是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被确认的购机户,按照通知书编号的先后顺序分批次进行核验确认,共12批,具体办理时间顺序详见(附件)。
三、需要提交的相关档案材料
(一)通用目录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应该提交的相关材料

1、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购机户是否是本村农牧民购买使用、购买户非财政供养人员等;

2、购机户:身份证、户口本、惠农“一卡通”;

3、购置机具基本信息单(由经销商开具)、购机发票;

4、牌证管理机具带行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5、另外,办理牧机补贴的购机户除携带上述手续外还需另带草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植保无人机现场确认所需手续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2、购机材料:即机具基本信息单,购机发票及转账或刷卡凭证;

3、提供植保作业量达到1000亩以上的佐证材料,包括作业合同和经村委会盖章的作业量证明。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补贴公示名单和时间节点前来办理。

附件:第一批奈曼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475—4211230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2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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