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处理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镇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组织指挥到位、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制定依据
依据《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以及东明镇防扑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在东明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分级管理原则
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配合保障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力。
(3)以人为本原则
扑救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主要内容
1、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选由本嘎查村扑火队伍直接处理,镇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嘎查村级扑救有难度,需要镇防火指挥部协调和支援扑救时,经镇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扑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从各个配合部门抽调人员,建立应急工作组。
解读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
解读人:斯呼乐
职务:副镇长
联系电话:0475-458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