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非正常户公告---奈税 税告 〔2022〕 11 号

发布日期:2022-05-18 浏览次数:84

非正常户公告---奈税 税告 〔2022〕 11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

2022年5月5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公告日期

1

92150525MA0R50LD92

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白音他拉村吴师傅装潢材料店

格日图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业拉玛土嘎查

2022-04-01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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