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奈税 税告 〔2022〕 11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
2022年5月5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公告日期 |
1 |
92150525MA0R50LD92 |
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白音他拉村吴师傅装潢材料店 |
格日图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业拉玛土嘎查 |
2022-04-01 |
2022-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