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新镇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教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26 浏览次数:100

新镇专项行动宣教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积极开展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防范化解宣传工作,现将我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确定工作目标

通过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和防诈骗宣传工作,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通辽市市及奈曼旗工作要求与实际,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细化落实了各项具体措施,明确此次宣传工作的责任、任务、要求,迅速掀起我镇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工作宣传热潮。

三、宣传工作总结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四管齐下”,最大限度扩大宣传面,最大限度提高群众自防意识,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我镇积极响应并联合各村协理员以及志愿者等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一)宣传范围:实现了我镇37个嘎查村全覆盖。

(二)宣传方式

1、网络宣传比速度。

积极响应,提速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诈意识,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1)利用村级微信社群进行图片宣传。将宣传彩页拍成图片发往法律服务群,各村协理员迅速转发至各村的微信群。

(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以“关爱老人,谨防诈骗”为主题,将活动开展情况与实地宣传图片资料组稿,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并迅速进行转发,实现二次宣传。

(3)学习借鉴通辽市级、奈曼旗级及其他乡镇宣传经验,并积极转发至朋友圈宣传。

2、实地宣传见真效。

(1)活动中,志愿者们与协理员一起,在嘎查村公告栏张贴宣传画报,到老年活动中心、广场等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在人流相对较大的防疫卡口发放宣传资料;

(2)利用电子屏、喇叭音响等电子设备进行了有效宣传。

(三)宣传内容:

1.针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彩页中“以房养老”诈骗、“食品”“保健品”诈骗、“养老保险”诈骗等案例,。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对照宣传页中极具趣味性的漫画,详细讲解、剖析常见诈骗手法、作案特点,详细分析老年人易被诈骗的原因,总结诈骗犯罪规律,提出防范建议。

2.对《采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非法集资的认定、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并告知群众应当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3.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中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电话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网络贷款诈骗、冒充领导熟人诈骗、假冒客服退款等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的操作方式,辅以案例讲解,进行反诈提示。

(四)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中,我们采用了丰富多样的有效宣传手段,让广大群众熟悉诈骗套路,知悉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群众辨别和抵御诈骗的能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提升我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了大家的防诈骗警戒心理防线。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网络组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2、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3、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镇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镇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与老年人面对面交流,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反诈观念,提高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努力形成人人防诈、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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