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的
通知
一、总体目标
落实奈曼旗安委会关于开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领导小组
各嘎查村、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嘎查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制定实施计划方案,成立大检查整治行动期间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行动,负责将工作信息和行动进展情况按时进行统计上报。
三、时间安排
(一)督导企业自查阶段(4月16日起至4月30日)
(二)大检查整治阶段(4月30日至10月30日)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四、督导巡查工作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镇政府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嘎查村、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
五、检查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
(三)非煤矿山方面
(四)道路运输方面
(五)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其他行业领域
六、工作要求
大检查整治期间每周四下午填报《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周报清单》(附件一),并且督导企业填报《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自查自改周报清单》(附件二),各地、各部门在11月20日前,要形成大检查排查行动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纸质版形式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