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发(2022)49号
关于开展2022年黄花塔拉苏木
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依据《奈曼旗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22]36号)文件要求,经黄花塔拉苏木党委政府决定,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2022年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参照《奈曼旗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奈政办字[2022]36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2022年黄花塔拉苏木农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承办工作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奈曼旗支公司承担。
三、种植业保险投保期限:2022年5月24日至6月7日。
四、责任单位:种植业保险投保工作由嘎查(村)和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农村牧区经济服务站完成。
五、望各嘎查(村)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2年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承保工作。
附件1:《奈曼旗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黄花塔拉苏木2022年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