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批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67
关于第六批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的公告

根据《奈曼旗处理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实施方案》精神,经旗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下列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单附后)列为第批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处理对象名单。买受人提交《奈曼旗处理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实施方案》中所列要件及旗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契税缴纳等手续。

附:项目名单信息 

1、宏源综合楼,建设单位:奈曼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淑华

2、紫荆花园,建设单位:奈曼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淑华

3、青山商城,建设单位:奈曼旗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宝山

现对以上项目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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