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瑞英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2 浏览次数:70
关于刘瑞英非公证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瑞英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大沁路北段西侧(富民区平房)

150525100003GB00003F00010001

 

房屋:96

土地504㎡

 

住宅

被继承人:齐亚铭

继承人:刘瑞英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