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跨市范围的户口迁入一律使用《准予迁入证明》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次数:105

婚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迁入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投靠亲属: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其他原因迁入:在镇内购房的需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单位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需持迁移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需要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需提供申请人合法营业执照,连续一年缴税凭证。

“两劳解释”人员,需持刑满释放证、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市内迁入

1、持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填写《申请迁入人员审批表》到服务中心或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迁出户口

迁入地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大中专招生的需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信息来源:奈曼旗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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