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用《中小学是的行为规范》、《自治区十条禁令》和《“四有”好教师》的标准要求每一位教师。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教师能够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好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任务。
根据行风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各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推销教辅资料;二是经营“小饭桌”、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三是教育教学不负责、不作为等行为;四是禁止酒驾和赌博。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
一、教师管理督导情况
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教职工学校每月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量化考核,采取各校考核与学区中心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职称聘任挂钩。
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与继续教育,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办好学校的根本保证。教师要认真钻研业务,做到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发挥自已的特长,在常规教学中有独到之处,在课外活动和班级管理上有自己的特色。
认真做好教职工资格认定工作,完善职务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对认真履职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