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乌兰牧骑

发布日期:2022-06-01 浏览次数:98

一、主要职责

奈曼旗乌兰牧骑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

(二)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四)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

(五)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

(六)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七)创新鸟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

(八)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九)完成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文秘、人事、财务、资产、档案、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创编室。负责单位文艺创作、规划及实施工作,承担剧目、歌曲、舞蹈、器乐、小戏小品及其他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制作,负责挖掘、整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

(三)媒体传播组。负责单位网络服务和网络创作,管理“网上乌兰牧骑”,承担网上信息、宣传、传播、展示、辅导、培训等工作。

    (四)舞蹈队。负责舞蹈排练、演出、辅导、服务、培训、传承、交流等工作。

    (五)声乐器乐队。负责声乐器乐排练、演出、辅导、服务、培训、传承、交流等工作。

    (六)舞美队。负责演出灯光、音响、服装、乐器、背景、舞台车等舞台设施设备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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