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黄花塔拉苏木防汛抗单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181

1.工作目标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维护全苏木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分工明确

 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指挥协调机制

3.调度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分工负责,部门联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和化解水旱灾害安全风险。

 (2).建立防汛抗旱责任制。全苏木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全苏木供水安全、农牧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苏木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3).全民动员。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进行抢险救援。辖区民兵、干部、群众都要全力以赴进行应急。

 (4).防汛工作。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合理调配利用水资源。

 (5).抗旱工作。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4.防汛重点

 河流防汛重点;水库、塘坝、护屯堤防汛重点;防御重点村;新发村堤坝、东介哈日麻台嘎查、奈林塔拉嘎查水库、乌干沙日嘎查塘坝、毛敦艾勒嘎查河道、泊和乌苏嘎查

5.河流洪水调度方案和运行方案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6.保证安全度汛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防汛物料储备工作;

7.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辖区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村民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苏木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苏各村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如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8.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早抢查防汛抗旱日常管理

9.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的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和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调动应急救援队伍按应急管理部相关规定执行。

 (4).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苏木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苏木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苏木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苏木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苏木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苏木人民政府向军队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驻地军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苏木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设备。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苏木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灾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情况紧急时,可申请动用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进行抗旱救灾。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苏木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读机构: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解读人:李紫臣

职务:苏木达

联系电话:0475-4406006

信息来源: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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