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青龙山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发﹝2022﹞56号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93

按照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通辽市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住建村发(2022)5号)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奈曼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奈住建字(2022)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2

 

2022年青龙山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辽市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有序推进我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的决策部署,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策,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到2022年底,在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贯彻《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く奈曼旗2020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和公共厕所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奈住建字(2020)41号)、《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奈住建字(2021)71号)文件要求,加大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优先解决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置偏远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完普问题,推动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招商引资为契机,同中柏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深入合作,打造清洁能源供暖示范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按照上级要求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围绕奈曼旗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初步规划、计划,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二)科学布局、规范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进一步加强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建设,逐步淘汰非封闭的垃圾集中收集设施,鼓励农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充分发挥“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垃圾密闭转运设施配置,提高垃圾转运能力,防止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重点加强终端处理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集中卫生填埋场。

(三)彻底清理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开展对街巷、集市、公共活动场所、房前屋后、排水沟渠河道、村屯道路和垃圾收集点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清理积存垃圾,确保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倒,并整理活动开展的照片、文字文档、台账(台账模板见附件)等,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各要加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保洁员、网格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人员作用,保证保洁队伍完整性,对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和处理,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进一步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推进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

(五)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继续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的场地管理,对整治后产生新的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坚决进行整改。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环境敏感区等区域的重点巡查,防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制定工作。乡镇分管领导:张祥庆(青龙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电话:1584865117;乡镇联络员:董宇(青龙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职员),电话:13604757405。  

第二阶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镇、村庄积存垃圾排查清理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按照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目标和任务要求,压实任务和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农村生活垃扱整治提升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目标按期完成。

(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管护长效机制、农民主体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等。

(三)开展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整治提升工作的宣传与引导,通过广播、微信群、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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