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勿仁胡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83
关于滕勿仁胡非公证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滕勿仁胡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阳光小区(廉租房)7号楼一单元01024号

150525100103GB01752F00070042

房屋:76.43

土地6.94㎡

 

住宅

被继承人:杭京城

继承人:滕勿仁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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