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关于农机项目整体出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次数:87

公告

 

为提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国有六号农场项目稳定运行,我场面向全社会招募项目运营主体,公告如下:

一、农机项目简介

项目总投资1441.5万元。项目分为土建部分和农机设备部分。

土建部分为:新建厂房宿舍221.53平方米,新建钢结构机库739.36平方米,水泥硬化路面2515平方米。

农机设备部分为:纽荷兰T 2104拖拉机3台、T1804拖拉机1台,久保田MX1304拖拉机4台,凯斯4088联合收割机(籽粒收)2台(6行),久保田PRO1408-4联合收割机(摘棒机)8台(4行),美诺9365青储收割机1台,尤尼亚抛粪车(11立方)1辆,马斯奇奥MTR-6R气吸式精密播种机3台(6行),海川2BQM-8甜菜播种机(覆膜)3台,格兰1LF-550翻转犁3台(5铧犁),雷肯JUWE17 M+1翻转犁1台(4铧犁),雷肯RUBIN9/350灭茬缺口圆盘耙1台(3.5米),中阳1ZL-5.6苗床整地机1台(5.6米),雷肯KARAT9/350深松联合整地机3台(3.5米),雷肯KARAT9/350深松联合整地机1台(3米)。

二、初步合作条件

1.承租人须完成该项目资金绩效收入,即每年向农场场部缴纳63万元(人民币)租赁收入,具体缴纳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承租人须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抵押,双方办理正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3.承租人须缴纳30万元(人民币)合作押金。

4.该租赁为竞价租赁,63万元绩效收入的基础以上,价高者最终获得合作机会。

5.承租人须承诺坚持规范、节约、保护原则,良好使用农机,不滥用农机。

6.承租人须自己使用农机,不能转卖、转租,每次修理都要记录在案,并将换下来的原机配件进行保存,每年定期交回农场。

7.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所有农机设备交回,保证所有农机仍能正常使用。

8.前5条基础上,具体合作条件双方可当面协商。

9.农场对该租赁公告有解释权,有对未尽事宜决定权。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2022年4月至2032年3月。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6日—2022年4月5日,报名地点为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

联系人:向志勇  

联系电话:13789715017

 

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

2022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