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子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3-21 浏览次数:108

各党支部、中心、局、办公室、驻乡各单位

做好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为提高土城子乡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水平,避免或尽可能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本预案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地质灾害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积极与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长: 曹国华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员: 闫成信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土城子乡卫生院副院长

         李成双     土城子乡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委、政府和旗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

三、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各村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当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各村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速报时限要求

    各村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人民政府和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自然资源管理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旗应急管理局、旗自然资源局报告。

(二)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应急响应

   (一)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各村应迅速做出反映,调查核实灾情,做好紧急防灾避险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旗自然资源局报告。

   (二)地质灾害发生地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抢险救灾工作组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乡政府接到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的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避险方案。

五、应急保障

   (一)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土城子乡人民政府

                                             20220321

信息来源:土城子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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