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义隆永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 张玲忠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 赵艳成 政府副镇长
孟凡东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 伟 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张志飞 政府副镇长
吕 龙 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张振辉 镇派出所所长
赵 强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曹志会 政府办公室主任
安 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吴 丹 乡镇振兴办公室主任
杨国微 镇扑火大队队长
刘泓波 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强兼任,办公室成员刘泓波。办公室定期组织抽调各部门成员
开展联合督导、集中检查、工作调研,实行实体化运作。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本镇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五)提请镇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六)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
(七)完成镇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专题和事项。
各村应当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附:1、义隆永镇志愿消防队名单
2、义隆永镇防火网格员名单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