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实际情况,经明仁苏木清河村村民代表会表决并公示,现公示期满提交苏木进行公示,现对清河村委员会提交的变更内容进行公示:
1、将2台“30型”铲车变更为“50型”铲车1台;
2、将小型翻斗车变更为货箱规格为4.2米×2.3米×0.8米,排放标准为国六排放的单轴翻斗车1台;
3、将钩臂式垃圾清运车变更为侧挂压缩式垃圾清运车1台;
4、取消扫路车2台;
5、电动垃圾车6辆不变;
6、45个铁制垃圾筒变更为100个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配套垃圾筒。
以上内容公示7天,自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止。
监督电话:1308153793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明仁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