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拟变更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设置人(单位):奈曼服民医院
二、类 别:综合医院
三、名 称:奈曼服民医院
四、选 址:奈曼旗大镇解放街北段。
五、床 位: 20(3)
六、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蒙医科。
九、投资总额:500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
联系电话:0475-4219577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9月9日